第106节 (第3页)

作者:木丁白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以唐轩之看来,侍卫兄弟绝不会是贼。他俩也不像是不能吃苦的纨绔子弟,吐得再厉害也没缺岗一天,多半是那个船长找碴。这种关系无法调和,只有“辛苦”

他家枫儿了,好怀念叉烧羊肉面条啊。

船队一路顺风顺水,即将进入大明海域。唐轩之在海中练功,内力又进步了,当然也晒得更黑。夏枫以为他是故意的,这样好显得他俩相配。

船上的两人可是过得舒舒服服的,每天都要东躲西藏的邺和尚可就没这么舒坦了。他虽然有奇怪的功法,但他可不适应海上的生活,也怕冷啊。特别是没有满意的食物,每天要闻着夏枫房里传来的烤羊肉香,垂涎三尺却不得食。

这种痛苦是极难忍奈的:那小姑娘到底用了什么香料,他隔着木板都能想象屋里的画面。她一边烤火,顺便在木炭上烤着一坨小羊肉,肉皮油滋滋的响,时而还飘出辣香味。然后就是啧吧啧吧的嚼食声,明明很细微,他听着却好不逆耳。至从她亲手做食之后,厨房里就偷不到好东西了,害得他只能亮水下咖喱饼。。。。。。

吃吃吃,吃这么多污浊的肉食,你迟早也会变污浊。

邺口中恨着夏枫,可瞧见唐轩之穿上一件漂亮的羊皮大氅时,心中却隐隐嫉妒。一想到那些全都是夏枫吃过的山羊制成,又在心里把她狠骂了一通。裹紧了单衣在海风中继续发瑟瑟发抖。

就这样过了两个月,唐轩之忽然惊觉夏枫已经长到他鼻子处了。明明他也有在长嘛,却快不过她。她的功夫练起来长个,他的好像没有这功效。暗想幸好他有先见之名现在回大明,如果再等两年,说不定她赶上自己了,万一长得像很多德里女人那般高大粗壮。。。。。。立在一坐堂表妹之间,是何等的突兀。

船长从莫卧儿带来的地图早就没法用,路上买了好几份,每份在细节处虽有不同,但是大方向是对的。

他向唐轩之秉报:大人,前面应该是濠镜。

濠镜,也就是后世的澳门,船队将在此停泊。

夏枫知道澳门被葡萄牙“租去”

时,明代在这里是设有官府的,对他们收取税金,所以,清代以前,这里还是汉人地盘。

一靠岸,夏枫就知道她“晚了好几步”

,葡萄牙人登岸快十年了,当时她都还没穿越过来。或许,葡萄牙人早就盯上了这块地方,朝廷没有开放海禁,他们居然也取得了居住权。这里是他们以后与明朝贸易的重要港口,洋人就是目光长远,并心思诡炸。

这么一座小村落,大明人看不上,在葡萄商人眼中却是个大香馍馍。据说当初他们演了一出戏,假装在岛屿附近沉了船,要借“贵地”

晾晒货物,当地村长本着与“人为善,友邦互爱”

的原则,同意了。可是他们晾啊晾的,就赖着不走了。至清代时,贿赂一翻贪官污吏,就把澳门占了去,确实有些无耻。

幸好后面收回来了。

目前葡萄牙人是夹起尾巴做人,人口也少,并不像百年后那般耀武扬威。既然此处有朝廷官员,不管村长还是县令,大小都算是一个官,总得去见见吧。于是,夏枫特意装扮了一翻,以莫卧尔公主的身份,向濠镜属官送去了用她名义写的国书。

夏枫的预想的不无道理,这个县令也是葡萄牙人来了之后,大明匆匆设定派遣过来的。他拿着这封缺胳膊断腿的汉字国书久久回不过神,心说这是哪位写的,半通不通。

他的师爷示意他翻下面:底下还有一封。”

“哦,这个能看懂了,此人必是刚劲风流之辈,其字让人赏心悦目。”

“老爷,前一封听说是公主本人所书。”

县令赶紧捡起来重看,点头赞扬:“一位异族女子,竟然能知晓我大明文化,可贵。”

收起信,他高声说道:“待我见过这位什么公主。。。。。。”

“磨我儿公主。”

师爷翻译道。

“嗨!”

县令捏了捏山根:“他们的国家着实繁多燎眼,就称之她为印度公主吧,这个磨我儿公主,听起来也甚为不雅。待我见过印度公主,你马上代笔撰写公函发往京城。”

什么磨我儿,这只能怪唐轩之,莫卧儿与大明素来无交集,这个读音他一直都是这样理解的。

夏枫带着侍卫兄弟,唐轩之跟在后面,给足了公主面子。侍卫气质出众,也为他家公主长脸。

县令老爷一见,下意识就打起了精神,不敢怠慢。对皇权的畏惧,是每个大明人的终生的执念。别国的皇室,当然也不敢轻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