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哥咱们没家了 (第1页)
昏暗的牢房中。
林漾看见了奄奄一息,已经被折磨得不成人样的王崇善,不由得唉声叹气。
“唉!这朱玉苟宝简直就是恶吏,混蛋,竟然把你打成这番模样,他们这是公报私仇,私下用刑啊……”
但是,那又怎么样呢?
在青烟镇这一亩三分地上,驻镇司的规矩比玄明国律法还好用,与驻镇司官吏讲律法,听起来就是一个笑话。
王崇善有气无力的躺靠在湿润的墙壁上,双眼游离的盯着黑暗中,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他没有搭理旁边的林漾,也没有说话,更没有任何动作。
见此情景,林漾忍不得又是一阵唉声叹气。
这驻镇司的牢房,那就是杀人之地啊!
原本活生生的一个人,进来不足两个时辰,便被折磨得犹如一个死人,实在恐怖与凶残。
“今夜,我就在此处陪着你,免得那朱玉苟宝又对你下手。”
林漾心疼的看着王崇善,说道:“崇善你放心,天亮之后,咱们就可以离开这儿了。”
“林漾叔叔,你说这个世界上真的没有公道与律法吗?”
一直沉默不语的王崇善突然转头问了一句。
林漾愣了下,看着王崇善血污的脸,然后悠悠说道:“是的,没有,从来没有,也不曾有过,至少咱们青烟镇没有。”
虽然玄明国有律法,但是律法在许多时候形同虚设,它只对底层百姓起作用,皇亲国戚,高官显爵,商贾巨富……似乎从来都可以凌驾于玄明国律法之上。
这一类人,他们既凌驾于律法之上,又摒弃律法,遇到事情,他们更喜欢用自己的家法来处理,而不是玄明国的律法。
青烟镇驻镇司也是如此,他们是玄明国创立的机构,为玄明国效力,但是也从来不按照玄明国律法做事,律法只是他们行使权力的工具,亦是进行惩戒的工具,而律法之内容,则是可由他们随意篡改。
换句话说,就是律法于我有利就用之,于我有害就换用家法也。
“是啊,想要讲公道与律法,得要有与之匹配的实力才行啊。”
王崇善自语道。
然后他游离的目光逐渐变得坚定与锐利。
既然这世间不讲公道,那待我出去后,就让我执剑公道,自此以后,我就是这世间的公道,也是这世间唯一的公道。
…………
第二日凌晨。
驻镇司之外。
王崇良抱着一大袋东西站在驻镇司高高的台阶下,她瘦弱的身躯在微微颤抖,脸上还挂着泪痕。
而林漾也已经在驻镇司门槛处等待多时了,看见了王崇良后,他三步并作两步,快来到王崇良身前,伸手接过王崇良抱着的大袋子。
“崇良,银子可凑齐了?”
林漾问道。
王崇良瘪着嘴,泪花在眼中打转,低声道:“齐了,袋子里就是一百两,娘说若是不够,就请林漾叔叔将我卖了,我肯定也能卖个一二十两的……呜呜呜………”
“傻孩子,说什么胡话呢,若是不够,不是还有林漾叔叔嘛,怎么会卖了崇良你。”
林漾一手提着袋子,一手温和的抚摸着王崇良的头顶,然后有些奇怪的问道:“对了,你娘呢?为什么让你送银子来,你还这么小,独自护送一百两银子可是有些吃力与危险呢。”
“我娘……呜呜呜……”
王崇良哭道:“林漾叔叔,你先救我大哥出来吧,我娘嘱咐我一些话,是说给大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