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择一人终老 (第1页)
彼时的凤酌,背着五岁的小荷华,避开易被现踪迹的城镇,离了京城老远,择了一不起眼的小镇,她才去随意买了几身换洗的棉布衣裳,不是多好看,胜在暖和贴身。
小荷华满心兴奋,小脸红扑扑的,扎着总角的脑袋四处张望,看哪里都新鲜,看哪里都稀奇。
两母子趁着天还未黑,就离开小镇,至此后,凤酌是逢林就入,不辨方向。
如此三日后,一大一小进了深山老林,荷华更是欢快,就像是被放出栏的崽子,无一不欢喜。
对她来说,母亲真是厉害。
她说肚子饿了,母亲就背上她一剑一只兔子,再不济往天上扔几个小石子,就有肥鸟落下来。
然后就地起火,翻出调料,烤的吃食直让她流口水。
再是渴了,有甜汁汁的浆果可吃,要比府中灶房做的点心都还好吃。
最最让她喜欢的还是晚上可以窝在母亲怀里睡觉,父亲再不会将她扔出去交给奶娘。
白天,母亲还会带着她爬树,飞来飞去,偶尔找找玉石,简直让她乐不思蜀。
小荷华日子很是快活,凤酌也觉逍遥非常,需知她都多少年没外出过了,先是嫁给徒弟,本以为日后多的是机会出来,哪想,没多久就身怀有孕,直到扶苏和荷华的出生,这一晃,便是五六年过去。
娘俩过的舒心了,在亲王府里的扶苏和楼逆大眼望小眼,乌云罩顶。
一天一夜后,楼逆脚一跺,往宫中递了话,不日,皇后就将一需要出京的差事交到他手里,至此,端王殿下正大光明的徇私舞弊,开始捉妻之路。
小扶苏哪里会甘愿一个人留在京城,也不知他从哪里掌握了楼逆的行踪,硬是提前在京城外郊的官道上拦着,逼着父亲拖上自个。
楼逆自有一套寻人的本事,特别这寻的人还是自家师父的时候,不过半日功夫,他就出现在凤酌曾经买过衣裳的小镇,稍作停留,取出舆图好生看了看,认准了个方向,就一直追下去。
扶苏虽只有五岁,可打小就开始习拳脚,要比一母同胎的荷华壮实多了,平素在凤酌面前,安安静静的很是乖巧,可在国子学,就没有哪个勋贵小孩打的过他。
当然,他非但不小人,还很是君子,动手之前,肯定会先告知一声,从或不从就不是他会思量的。
故而这一路,即便人小,他也没觉多累,还暗自琢磨,找到人后,定要先让小妹记住,日后再有这样的事,可不能再让母亲将他给忘了,要离家,得一块呗。
而楼逆则在琢磨,这趟回去以后,让十一皇子继位他便提前乞骸骨的可能性有多大。
在十一皇子年满十岁的当,皇后实际就提及过这事,不能说一来就尽数放权给十一,但可让他缓缓而来。
他也盼望着十一继任圣人之位后,多有为皇后分担,他便抽身,如若不然,他能预见,自家端王妃定然还会干出离家这样的事来。
想在边漠的那两三年,师父就时常外出晃荡,他这都将人困在京城五六年了,已经比他预料之中的时间长了很多。
十日后,为着荷华考虑,凤酌出了山林,找了一紧挨山林的村落暂时歇脚。
村中倒很是有些与荷华年纪相当的小孩,荷华从前相处的,都是京中勋贵家的子嗣,一板一眼都要恪守礼仪,多了死板,少了小孩的活泼。
猛然一见这些普通百姓家整日摸泥下河的崽子,她倒觉十分新奇,加之在山林的那段时日,已经让她玩的来心都野了,没半天功夫,她就让这村子里的小孩都认识了她。
作为大夏王朝最权势的皇后的嫡亲孙女,堂堂端王殿下的千金,还有个厉害到让她无比崇拜的娘亲,荷华可是时刻记得自个的身份有多尊贵,自然是旁的小孩来认识她,哪里有谁够资格让她去结实的。
让她挽起袖子摸泥巴,那可不行,不过,她可以站边上吩咐——
“我要造个珍禽园,你捏只狐狸,你力气大就捏老虎,你白鹤,还有你,再捏匹汗血宝马……”
“狐狸鼻子是尖的,不是猪一样圆的。”
“你的老虎都是啃草的吗?长的这么瘦。”
“白鹤的脖子再长些。”
“什么,你没见过汗血宝马?汗血宝马出的汗像血一样是红色的,所以叫汗血宝马……”
一两个时辰的功夫,荷华就接受到了村中所有小孩钦佩的小眼神,她昂着下颌,琉璃眼珠子一转,很是骄傲的道,“等我父亲来了,我带你们去京城的珍禽园看个够……”
等到日暮时分,凤酌看着提了两条肥硕鲜美的鱼回来的自家女儿,平眉一挑。
因着人还太矮,提溜不直,那两条鱼几乎是被荷华给拖回来的,她一见凤酌,就高兴地奔过来,小脸光的道,“母亲,这是去河里摸的鱼,当然我没下水,那群小孩太笨了,没我吩咐,压根摸不到这么肥美的。”
殊不知,自个还是个小孩儿。
凤酌弯腰抱起荷华,双手托着点她的臀,淡淡得道,“鱼你拿了,其他人可是空手而归?”
小荷华摇头,玩了一天,细软的总角都松散了,“我有给银子,没白要。”
如此,凤酌才放心地拍了拍荷华的顶,又放下她,蹲身细细地为她理了理总角,这才拿着鱼回屋里。
一人在院子里的荷华,瞅着四下无人,这才从袖子里摸出最喜欢的白玉兔子把件来。
那兔子通体莹白,龙眼大小,正是楼逆从前雕给她的小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