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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坠珠葡萄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京大不挺好,这里是她土生土长的地盘。在这里,她既是公主、又是女王。

  沈岁进愤懑地拽起他的胳膊啃了一口,“老许那么牛,只上大课,不带研究生,平时闷头只搞学术,港大这都能容得下他,港大物理系他已经横着走了。别人求不来的事情,你却那么轻易地拒绝掉,你这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你答应他的话,这辈子基本上就是他的关门弟子了。他这两年拿了多少奖,都快冲刺诺贝尔奖了!

你见蒋阿姨回回来北京旅游会老朋友,她哪次穿戴,不是一次比一次气派?就今年五一来的那会儿,手上的祖母绿戒指大的哟,薛岑见了都想借去给她妈开开眼儿了。”

  “但这不是你要去香港的理由。”

她有自己的人生,没必要为了他,选择去香港。

  就像当初他声嘶力竭在单琮容面前质问一样:凭什么你的人生选择,要把身边无辜的人搅和进去?

  单星回太懂这种感受了。那种被迫的抉择,甚至谈不上是选择,而只是一种妥协。

  一想起妥协这个窝囊至极的字眼,他一点不想沈岁进也被迫经历。

  这家伙可真倔啊!

她去香港,是她心甘情愿,况且又不牺牲什么,怎么他就不能成为她的那个理由呢?

  “我要去,我想去。”

就这么简单和霸道。

  谁拦着都不行!

  单星回挫败的很无力,特别认真地和她说:“不许你任性胡闹。你说你喜欢北京的气候,干燥不会老是阴雨连绵。香港又闷又热,你会讨厌的。”

  沈岁进对着这样一个犯倔的人,脾气像非牛顿流体一样,遇硬则硬。

  她直接搬出了杀手锏,她知道只要她说出那句话,一直藏在她心里的那句话,他就会顷刻间溃不成军。

  她太了解他了,永远知道他的软肋在哪。

  “单星回,很多时候你的记性好到可怕。我跟你说过我喜欢北京,喜欢北京的气候,喜欢北京的胡同和巷子,喜欢北京的大学,喜欢这里的焦圈儿和豆汁儿……但你想过没有,我之所以会爱上这座城市,是因为这座城市里,住了我爱着的人们……”

  她用特别的诚挚的目光,去涤荡他内心最后一寸坚韧:“一个人,一座城。我会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

  从前她爱纽约、爱洛杉矶、爱夏威夷,因为那里有她的爸爸妈妈,有她童年的足印。

  但现在,她只想好好爱身边的人,爱那些真实可以把握的人。他们不活在记忆里,不被想象出来的情绪所掌控,而是真真实实地存在在自己身边,具象的人。

  香港——她一定会爱上,因为那里有她这辈子非他不可的人。

  那天晚上,他们在天幕下烧烤、游戏厮杀,闹哄哄之后还组了一个安静的交心局。

  他们在彼此最美好的青春时光里,互相诉说着喜悦和泪水。

  举起一罐罐的扎啤,敬繁星、敬夏夜、敬群山、敬自己、敬理想……

  互相肩搭着肩、背勾着背,在山顶颂唱着青春的歌谣。

  岁月真是美好啊,一个终生难忘的青春之夜,一个永远不复再来的悲喜梦之夜,就这样生在玫瑰谷的山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