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3杀人的二愣子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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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
邓春一家悄悄出门,没走几步,忽有人跪在前方,却是他所属保甲的保长。
“邓大个,俺的邓大哥,你可不能走啊,”
保长带着哭声说,“你若逃了,俺也要被连坐!”
邓春犹豫数秒,安慰道:“只挨几棍子,不打紧的。”
保长说道:“挨几棍子,还是挨一百棍子,都是那些公人说了算。恐怕你们走了,俺也要被轮上差役。”
邓春又想了想,问道:“要不,一起走?”
“俺家四十几亩,哪能说走就走?”
保长急得快哭了。
宋代的保甲连坐制,可轻可重,弹性极大。
比如邻居失火或者被盗、被杀,不去帮忙即犯有“见危不救罪”
,这也属于连坐的一种类型。按律该打一百仗,力弱不能救而报官者免罚,有能力救却只报官者罪减一等。
法律定得那么死,判罚难度却很大,无法界定有没有能力救援。
一般而言,都是随便打几板子。
南宋有个著名案子,某士绅之家,经常欺负乡邻。一日,被仇家杀人放火。有邻居打算救火,另一个邻居说:“他家的人没有死完,若是冲进去救火,会诬我们盗取财物。若不救火,无非罚仗而已。”
于是,一群邻居坐视其宅邸烧光,反正深宅大院有围墙,不怕火势波及到别处。
邓春对保长说:“俺力气大,伱拦不住的,再来几个也拦不住。”
二弟邓夏提着棍子:“俺力气也大,莫要讨打。”
保长跪下磕头:“俺知道拦不住,也没带人来。求求两位,便留下吧。”
邓春说:“轮差催粮,催不齐就得流放充军。俺有妻儿家小,若俺出事了,家里人你来养?”
保长低声哭泣,左思右想,一屁股坐上:“把俺捆起来,嘴巴也堵上。”
“得罪了。”
邓春回屋拿来绳子,将保长捆得严严实实,然后嘴里塞块破布放在路边。
保长有巡夜捕盗之责,保内之民犯法,知而不告便连坐。
但如果他被捆起来,明日再去报官,就可以罪减一等。基本上也就做做样子,随便打几棍,处罚太严说不过去,否则今后哪个保长愿意做事?
保长也是普通百姓,并非什么权势之家。
处理了保长,邓夏问道:“大哥,那朱都头真会收留俺们?”
邓春说:“都头仗义得很,去了他那里,定能保咱不受官府欺负。”
这家子的基因不错,邓夏也生得高大,只是同样胆小得很,被父母告诫不得与人争斗。
兄弟俩的母亲一直在抹眼泪,低声抽泣说:“大郎领了恁多赏钱,日子总算有盼头,咋就弄成这般模样?”
邓春低头不语,心中颇为自责。
他属于内秀之人,由于经常刻碑,对文字产生兴,甚至还偶尔请教村里的孩童。问那些读过书的小孩,这个字怎么念,那个字是什么意思,断断续续已经认得近百字。
邓春忽说道:“俺听那余大渊说,都头很有学问,有个姓6的学官都赞赏都头。等去了黑风寨,说不定你那娃娃,还能跟着学几个文章。”
邓夏虽不满二十岁,但已有一双儿女,他沮丧道:“俺们做了逃户,让娃娃读书又有啥用?”
“认得几个字,总比睁眼瞎更强。”
邓春说。
邓夏比较悲观:“能吃饱肚子就不错了,当初大哥就不该去做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