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初见杨戬 (第1页)
妖族地界甚是辽阔,土地,大洋都有涉及。而在妖族最佳位置,就是合欢宗的总部所在。
狐云云手里拎着一颗头颅,站在一座山前面:“烦请山叔,柳伯通报一声,狐云云携那个人类小子的头颅前来复命。”
山体立刻现出一个山洞,一个苍老的声音传来:“宗主等你好久了……”
狐云云径直走进洞内,跪在地上,双手恭敬的将头颅托起:“按宗主之令,小狐狸奉命接近那个人类小子,获取其信任,在其无意间斩杀,现带其头颅回来复命!”
墨蛇伸手一抓,狐云云双手托着的头颅便直接飞到墨蛇手里,提着头好一阵辨认,墨蛇这才“哈哈”
大笑:“好!狐云云斩敌有功,特升为本宗护宗圣女!”
狐云云跪在地上,面无表情:“谢宗主!”
千几山是一座长年郁郁葱葱的山,这座山上的树叶不管什么时候都不会变黄脱落,最神奇的是,这做山上并没有别的生物,只有各式各样的野鸡。
刘沉毅醒来只觉得后脖颈疼的厉害,他揉了揉自己的脖子,有些不明所以:“生了什么事了?”
四下看看,并没有狐云云的身影,反而是一旁的床上放着一块土色的粗布。
拿起粗布,上面却是狐云云的留言。
留言说自己被狐云云杀死,希望自己隐姓埋名,悄悄的过完余生。
刘沉毅这才想起之前自己心甘情愿让狐云云杀死,不曾想是狐云云不忍动手,将他打晕离去。
刘沉毅决定就在这山上呆着,过一段时间普通的生活。
他不是没有想过回去,比较刺激的日子过久了,也想回归一下平凡的生活。
只是一想到回去之后或许还要开新闻布会,好将微型时空穿梭器公之于众。只不过原本就是社恐的他最是讨厌镁光灯以及那些记者没完没了的问题,想了想决定还是留在这里,万一自己平凡的日子不想过了呢。
这一过就是两年,刘沉毅每天上山砍柴,打猎,拿到集市当中去换银子,有时看到合欢宗耀武扬威的妖怪,还不忘出手让他们消失,这日子过的也是好不快活。
只不过消灭合欢宗的妖怪多了,合欢宗怎么可能没有察觉,几番调查,最后还是从城隍口中得知,刘沉毅还活着!于是抓捕刘沉毅的告示再次贴的到处都是。
刘沉毅站在城门口,抬头看着那张抓捕自己的告示,只见上面画的那个人像实在是感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只猴子。
刘沉毅无奈摇摇头,担着柴火走进城镇内,心道自己虽然过着隐世的生活一段时间,最多也就是黑了点,糙了点,什么时候便那么丑了?
天界,司法天神府,二郎神杨戬正批改案件,忽然间有了一种莫名的感应。
这感应当中,似乎是两个人,却长者同一张面庞。
一个白白嫩嫩,正使用法术戏弄一个农民;另一个却身形消瘦,皮肤黝黑,正与妖怪打架。
一个身着黑袍的汉子看到杨戬揉着眉心,问道:“二爷,你怎么了?”
杨戬回答:“不知为何,我脑海里一直闪现两个十六七岁的孩子,这两个孩子应该都是凡间的,一个在戏弄老实巴交的农民,另一个似乎在和妖怪厮杀……”